1. 特區政府新報告引致人大常委會收回決定 -- 特區政府不能控制人大常委會做什麼或不做什麼, 人大常委會考慮的重點是全國的隱定局面, 不會願意朝令夕改。德國「鐵血首相」卑斯麥 Otto von Bismarck 寫:政治就是令事情可以實現的藝術 Politics is the art of the possible
2. 多方平台對話談16立會選舉及17特首選舉, 可能實現的, 但各自表述的清談節目, 對前景幫助不大。
3. 大刀闊斧改變選民基礎, 產生具全體市民代表性的提委會。在基本法下及人大常委框架下是可能的。
可以做得幾盡?
目前選委會有四大界別:
第一界別基本上是工商界, 包括保險界、航運交通界、地產及建造界、旅遊界、商界(第一)、商界(第二)、工業界(第一)、工業界(第二)、金融界、金融服務界等。這界別選出三百提委。這個界別除了當中的香港中國企業協會界有個人會員外, 全部是公司票。即基本上是公司最高領導人才有票, 如果轉成從業員票, 即你的主要收入是源自該種業務的就有票, 例如不是承保的保險商每公司一票, 而是保險經紀和在保險公司任識的員工都有票, 那第一界別的選民由目前的二萬多人, 可以擴展到一百萬人以上, 而選出的三百選委, 一定包含多種政治取向和立場。
第二界別是專業人仕, 如醫生、律師、教師等。由這個界別選出來的泛民支持者其實佔界別三百人的過半數, 當中有些界別是仍有修改空間的, 例如我所屬的高等教育界, 只限學術人員、行政人員和大學校董做選民, 雖然這些全部月入萬四以上的人在以往仍會選出很多泛民支持者, 但我認為可以擴展到所有在大專全職工作的人, 如此類推, 這樣大概會使選民由接近二十萬變為七十多萬。
第三界別十分古怪, 它包括(1)漁農界、(2)勞工界、(3)宗教界、(4)社會福利界及(5)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 每界選出60委員, (1)、(2)及(5)都是團體票, 這三界可以用從業員票方式, 即養豬的、漁民都是漁農界選民, 做平面設計的, 任職報館的都是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選民, 而勞工界則由不屬第一、二界別、又不屬社會福利界的人做選民, 而不是由工會做團體選民。那(1)、(2)和(5)的選民, 會由目前的二千多變為七、八十萬。(4)目前是註冊社工和社福機構混合制, 可變為社福機構所有員工。(3)宗教界最不知所謂, 由六大宗教各推十人, 其中基督教用所有教徒一人一票選, 天主教用抽籤, 其他由宗教領袖推出, 想不到怎樣改。但改了(1)、(2)、(4)和(5), 起碼其中240個委員由約八十萬選民選出。
第四界別是政界, 包括了立法會議員, 香區人大代表等, 當中區議員選出佔117席, 這可以改為超級區議會模式, 即區議員可成為候選人, 由全港市民不屬第一至第三界別者(如無業人士、退休人士等)選出。這個超級區議會模式會有超過一百萬選民。
如果這樣做, 會由目前不足二十四萬人選出選委會變成超過三百萬人選出來的提委會, 這樣的提委會一定有廣泛代表性及民主成分, 這樣的提委會不大可能做政治立場的篩選。
這樣做不是最理想, 因仍有選票不等值的問題, 但其實民主國家都有這問題, 例如美國不理州內人口多少, 都是每州選兩位參議員, 所以阿拉斯加的參議員選票值是高於加州的。
問題是政府會不會「去到咁盡」, 並可以成功遊說立法會支持方案, 目前立法會有35名功能組別出來的議員, 除了五席超級區議會外, 以上的改革會觸動這三十名功能組別議員的基本權利。再加上相關利益團體, 如視勞工界為囊中物的工聯會, 視漁農界為領地的民建聯, 在飲食業和商界二長期盤據的自由黨。在三分一立法會議員可否決政改方案下, 沒有政府加亞爺的強力遊說下, 這個通過的機會不高。
更重要的是, 佔領人士願意妥協, 全力支持政府去推「彭定康新九組」式提委會民主, 甚至協助遊說工作?